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民办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者而言,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对民办教育的引导工作,有必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何保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平等地位的问题。经过三十来年的发展,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国家也通过颁布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障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平等地位,但我们看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与公办学校还是存在很大差距。这些问题不解决,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就永远不可能处于平等地位来参与竞争,更谈不上健康发展。
二是如何保证民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的问题。近几年来,教育部与国务院其他部委加强沟通协作、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加上教育事业本身的特殊性,这些政策法规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卓有成效地执行就是一个大问题。例如当前温州正在进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些政策法规,但即使温州的改革成功了,这个经验用到别的地方是不是成功就不得而知。
三是如何从多个角度对民办教育加以引导的问题。我们知道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多样的,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那么对民办教育的引导方面,我认为也应该是多种方式并存的。制定政策法律法规是一方面,同时合理的经济手段也是必需的,如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关于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购买教育服务等相关政策,这可以说是很有建设性地尝试。
十八大报告只是为我们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定了一个基调,如何真正促进其健康发展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界共同参与和努力。
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 胡锦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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