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请善待民办教育促其健康发展
◆教育部: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
◆安庆落实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备案制度
◆吉林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民办学校大调研
◆北京教委:民办非学历高校不得再称“大学”
◆教育部:自主招生高校调整不到位或被取消资格
◆温州:全面清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障碍
◆河北省12所民办学校被责令整改
◆嘉兴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召开
◆全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座谈会在无锡举行
◆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年度会员大会
◆教育部启动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湖北省教育厅调研民办高校制约“瓶颈”
◆江苏省专转本民办院校投档线发布
◆两岸民办高校专家相聚南昌探讨发展策略
教育部: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
教育部7日下发通知,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并就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时要落实“四个倾斜”,即向农村、偏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做到“五个统筹”,即经费使用要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在经费使用上要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学校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 度,研究制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文件。